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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有明确的赠与协议或约定,则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书面的材料,则处理方式就比较复杂,即可能认定为个人财产,也可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
婚前赠与离婚办理是由于婚前赠与属于一方的婚前财产,是由一方个人所有,离婚时不用进行分割,当事人只需协商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协商不成时,可以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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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对于赠与的财产,要根据财产的权属具体讨论。如果明确其中一方为受赠人的,则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如果是赠与夫妻两人的,或婚后没有特别说明赠与哪一方的,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新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规定:针对的是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将房产赠与另一方,未过户的,可以撤销赠与行为。也就是说,未过户的赠与属于不产生效力的赠与,说的天花乱坠,把房子给你要和你结婚。没有过户,想什么时候要回去就什么时候要回去了。因此,有人要赠与房产的,先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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