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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犯法。不违反法规的企业避税行为并非是违法的,只是专业的团队通过对不同税法的深究细研,利用其间的优惠政策进行合理的提前筹划安排罢了,但故意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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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给房产更名是不能收取更名费的。已经在房管局做正规备案的房屋,若需要更名或者过户,只需支付3元平方米的交易手续费,原则上开发商不能收取任何费用。不论属于哪种情况,开发商收取更名费都没有法律依据,属于“不当得利”,业主有权拒缴。原则意义上讲,没有正式交房的房屋是不允许更名的,除非有重大原因,比如出国或疾病等。
开发商不能收取房地产更名费。在房管局正式备案的房屋,如需更名或转让,只需支付3元/平方米的交易手续费。原则上,开发商不能收取任何费用。无论发生什么情况,开发商都没有收取更名费的法律依据。这是不当得利,业主有权拒绝支付。原则上,除非有重大原因,如出国或疾病,否则不允许更名未正式交付的房屋。
(1)网签后还未办理备案的想要更名,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提出申请撤销网签购房合同的手续,待房管局审批通过后,房管局回收作废的购房合同,撤销预告登记,然后开发商就可以与购房者重新签订购房合同了,在这个时候就可以更改户主姓名了。 (2)已经完成网签并完成备案。这种情况通常已经完成贷款手续,如果一定要办理更名,则需要购房者和开发商协商,征得开发商同意(注意!这个十分重要!)撤销现有购房合同,并和新的购房者签约重新备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重新备案是否能成功是关键,能否成功需要取决于多种因素,比如新的买受人是否取得购房资格等。未取得房产证前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所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也不得办理房屋权属登记。 1、《关于做好稳定住房价格工作的意见》:“禁止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在预售商品房竣工交付、预购人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之前,房地产主管部门不得为其办理转让等手续;房屋所有权申请人与登记备案的预售合同载明的预购人不一致的,房屋权属登记机关不得为其办理房屋权属登记手续。”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第四十五条商品房预售的,商品房预购人将购买的未竣工的预售商品房再行转让的问题,由国务院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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