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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
2017年3月11日起享有带薪年休假,2017年度应休年休假应当按照剩余日历天数进行折算,为(365—69)÷365×5=4天。人力资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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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薪年休假的天数怎么计算,新入职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计算其首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同样,对于离职员工,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并且如果该职工在离职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计入,应当注意这里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要不足一天即舍去。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其中含正常工资收入)。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由此可见,无论是正式员工还是劳务派遣员工,无论是计时制员工还是计件制员工,只要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就可以享受带薪年休假待遇。
以下是年假天数转换的规则:1符合休假资格的新员工年假=(当年剩余日历天数÷365)×全年享受天数。【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带薪年假实施办法》第五条职工新用人单位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年假天数按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转换确定,转换后不足一天的部分不享受年假。前款规定的转换公式和转换方法为:(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员工本人全年应享受的年假天数。2、离职时年假=(当年日历天数已过÷365)×年度享受天数-年度休假天数法律企业员工带薪年度休假实施措施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员工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年度未安排员工休假,应当按照员工工作时间转换休假天数,支付年度休假工资,但转换后不足一天的部分不支付年度休假工资。前款规定的转换公式和方法为:(本单位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应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当年已安排年休假天数。
婚假,是指劳动者本人结婚依法享受的假期。婚假是劳动者结婚时给予的假期,并由用人单位如数支付工资,这是对劳动者的精神抚慰,体现了政府对劳动者的福利政策,也是对其权益的保护,对于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具有重要意义。国家关于婚假的规定: 1、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不再享受晚婚假奖励,只有3天法定婚假。 3、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4、在探亲假(探父母)期间结婚的,不另给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6、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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