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问题:1.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的立法现状:《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是对工伤的认定标准,中国目...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评定伤残等级,考虑器官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医疗依赖生活自理障碍因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它器官不能代偿,需特殊医疗依赖及完全护理依赖方可维持生命及基本生活者。 二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特殊医疗依赖和大部护理依赖者。 三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病需特殊医疗依赖和部护理依赖者。 四级 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可以自理者。 五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较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器官大部缺损或明显畸形,有中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七级 器官大部缺损或畸形,有轻度功能障碍或并发症,需一般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八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有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九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十级 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生活能自理者。
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颁发《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1992年3月9日,劳动部等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研究成果,业经鉴定评审通过,现予颁发试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残致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是按照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为适应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由劳动部、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的。职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分为十级,其中一、 二、三、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八、九、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和开展劳动鉴定工作中按此标准试行,并注意总结经验。在对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鉴定时,可以 参照此标准办理。在试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们,以便修改,为形成国家标准提供依据。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劳动部、卫生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颁发《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1992年3月9日,劳动部等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研究成果,业经鉴定评审通过,现予颁发试行。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残致程度鉴定标准(试行)》是按照国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年规划和第八个五年计划纲要》提出的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的要求,为适应工伤保险制度改革的需要,由劳动部、卫生部组织有关专家研究制定的。职工伤残丧失劳动能力程度分为十级,其中一、 二、三、四级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六级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八、九、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工伤保险制度改革试点和开展劳动鉴定工作中按此标准试行,并注意总结经验。在对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负伤致残后丧失劳动能力程度进行鉴定时,可以 参照此标准办理。在试行过程中有什么问题,请及时函告我们,以便修改,为形成国家标准提供依据。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试行)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21人已浏览
344人已浏览
270人已浏览
17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