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书面申请书。 2、民政部门出具的最低生活保障、救助证明或政府认定有关部门或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申请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居住地街道办事...
去申请就是了,这个需要严格的审核,你说的离异单身廉租房申请中的离异单身也不是唯一的条件,条件也不仅仅你说的这些。...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单身(含离婚)申请人年满35岁。但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社会救济、社会救助的孤儿除外;(二)离婚不足2年的;(三)5年内有住房转让行为且转让住房建设面积超过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的,不纳入保障范围。但申请家庭成员的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转让住房并提供有关证明的,除外;(四)被拆迁人领取城市居民社会保障基金的,在拆迁补偿中按照规定的政策取得补偿安置;(五)户籍所附地址不存在或者不是住宅;(六)有汽车或者经营机动车的;(七)建设、购买商品房或者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八)出资安排子女出国留学或者上高收费学校;(九)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不得申报的情况。《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四)市、县人民政府收入证明材料;(一)家庭证明材料;
去申请就是了,这个需要严格的审核,你说的离异单身廉租房申请中的离异单身也不是唯一的条件,条件也不仅仅你说的这些。
申请廉租房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单身也是可以申请的,只要申请人的条件符合当地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就可以申请廉租房的。依据《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二条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城市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十六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二)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三)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四)市、县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第十七条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二)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审核,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三)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四)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五)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申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93人已浏览
505人已浏览
506人已浏览
60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