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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社区矫正实施细则是每个省份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结合当地情况制定的,为依法规范实施社区矫正,将社区矫正人员改造成为守法公民,根据《中...
最基本的是明确规定被判缓刑,裁定假释的人员由司法行政部门(司法所)在社会上进行日常监督(以前由派出所承担),并对检察院进行监督。公安接到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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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矫正实施办法》对监外执行的社区矫正人员向司法所报道的规定如下:《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第九条司法所应当为社区矫正人员制定矫正方案,在对社区矫正人员被判处的刑罚种类、犯罪情况、悔罪表现、个性特征和生活环境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的基础上,制定有针对性的监管、教育和帮助措施。根据矫正方案的实施效果,适时予以调整。第十一条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定期向司法所报告遵纪守法、接受监督管理、参加教育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活动的情况。发生居所变化、工作变动、家庭重大变故以及接触对其矫正产生不利影响人员的,社区矫正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保外就医的社区矫正人员还应当每个月向司法所报告本人身体情况,每三个月向司法所提交病情复查情况。
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发布日期:2011-06-29执行日期:2011-07-01时 效 性: 现行有效效力水平: 部门规章目录第一章 基本养老保险第二章 基本医疗保险第三章 工伤保险第四章 失业保险第五章 关于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的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其他具体内存可以自行查看
根据《实施办法》第25条、第26条的规定,缓刑、假释对象违反监管规定受到一次警告处罚后,仍然违规的,司法行政机关可以给予第二次、第三次警告;暂予监外执行对象违反监管规定受到一次警告处罚后,再次违规的,司法行政机关可以给予第二次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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