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城镇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
根据你所说的情况,根据《国家税务局关于检发《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的通知》((1988)国税地字第15号)第四条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1、土地使用税规定由使用人承担。 2、相关规定和解释:《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件》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原国家税务局(88)国税地字第015号《关于土地使用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第四点关于纳税人的确定明确:“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或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纳税。”具体请询问当地税务部门!
第一、土地使用税一般是土地拥有者缴纳,拥有并用于生产经营的土地就需要缴纳土地使用税。 第二、如果土地拥有者和使用者不是同一个人的,那就有几个情况: 1、如果土地拥有者无偿给他人使用的,由使用者缴纳 2、如果土地拥有者有偿给他人使用的,由拥有者缴纳 第三、房产税的情况和土地使用税基本一致,不管土地是谁的,拥有房产并用于生产经营的,就需要缴纳房产税。 第四、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在取得产权或实际使用之次月起开始缴纳相关的税收。 第五、你们公司由于是非经营性社会公益性公司,有可能能够免税,但由于不知道具体公司的经营范围,所以也不好说。后面是土地使用用税的免税范围,如果你们符合条件,有可能能免税。 第六、下列土地免缴土地使用税: (一)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二)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土地; (四)市政街道、广场、绿化地带等公共用地; (五)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 (六)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土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缴土地使用税五年至十年; (七)由财政部另行规定免税的能源、交通、水利设施用地和其他用地。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前款所称单位,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以及其他企业和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以及其他单位;所称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其他个人。 按照此规定,土地使用税应当由土地实际使用人缴纳。具体地讲:如果属于应税土地使用税的单位和个人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出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如果是免税单位出租土地的,那么应当由承租人缴纳土地使用税。 但是需要注意一种特殊情况,即《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56号)规定: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10人已浏览
310人已浏览
988人已浏览
27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