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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右脚跟骨骨折工伤如果继续在单位工作,不辞职的话,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工伤为9个月本人工资,10级工伤为...
1、职工的脚后跟骨折,一般可认定为十级工伤; 2、其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本人月工资的7倍,而本人依法解约后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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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你是做劳动能力鉴定还是人身损害的司法鉴定而定出的伤残,不一样的。 我先列举出工伤的赔偿: 被评为十级伤残,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相等于7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然后在合同期满,或是劳动合同终止(包括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合同),可以再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相等于1个月工资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亦需支付相等于4个月工资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以上补助,若用人单位没有为劳动者购买社保,由用人单位支付。而劳动者因为工伤而支出的医疗,康复等费用亦可在工伤保险基金报销。 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上述金额,可以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提起劳动仲裁可以委托律师帮助,在深圳本巿的劳动争议仲裁和诉讼案件,劳动者胜诉的,劳动者支付的合理律师代理费用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承担。
建议做伤残鉴定,看是否是七级或者几级伤残、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B16180-2021“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为7个月本人工资; 2、劳动关系解除或者终止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按所在省、或直辖市、自治区规定。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付。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本人工资高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30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300%计算;本人工资低于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60%的,按照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的60%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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