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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伤十一个月后申请工伤认定还来得及。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是一年。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
受伤十一个月后申请工伤认定还来得及。工伤认定时效的规定是一年。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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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法。相关法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认定没来得及申请的,并且过了时效的,劳动保障部门可不予受理。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申请。工伤职工、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应当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提出申请。特殊情况并经过有关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工伤保险条例》十四条规定:(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如果符合上述情形,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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