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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到期自动终止,不需要解除。如果双方都有续订合同的意向,可以重新协商后,再订立新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
劳动合同到期终止,无需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决定提前解散;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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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依法履行提前30天书面告知义务(《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 《劳动合同法》第38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因本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上面条款讲的是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方式,劳动合同到期,已经履行完毕,不需要提前三十天通知公司。
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既未终止劳动合同,也未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继续在用人单位工作,实际上双方建立了事实劳动关系。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签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签订手续。劳动合同合同到期,用人单位没有办理续签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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