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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公司注销分公司也要注销。分公司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自己的名称、章程、财产,不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 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
是的。分公司由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注销,税务评估人员根据本决议制作《税务评估报告》,这是税务局的内部文件,纳税人看不见,经主管领导签字可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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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你不同意做店长,那么就不要签署店长的“任务承诺书”,而且约定达不到指标扣钱的约定也是违法的;要求签署与你岗位对应的任务指标也要有一定的合理性,不然你也可以拒绝。 2、最好要求原分公司签署合同,如果一定要更换的,那么要求把之前的工龄计算其中。 3、如果公司强行解除的,那么就是违法的,你可以要求恢复原岗位或支付赔偿金。
首先,这家咨询公司应该是有限责任公司。那么根据《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至少应为2人,现G提出退股,如果没有人接受他手中的股份,那么该公司必须解散,并按照《公司法》进行清算。不能认为G可以得到现有资产总值的40%,因为在经过清算后,公司的资产有个分配顺序。首先是清算费用,其次是职工劳保费用、税款、债务,如果还用剩余,按照股东的约定或投资比例,分配剩余资产
企业被吊销要依法进行清算,在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企业才会归于消灭。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条企业办理注销登记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如其名称是经其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 准的,登记机关应当将核准注销登记情况或者行政处罚决定书送核准该企业名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企业法人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主管机关应当收缴其公章,并将注销登记情况告知其开户银行,其债权债务由主管部门或者清算组织负责清理。 《公司法》规定,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四)项“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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