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市、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校舍、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和文体活动场地的维修、改造机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需要维修、改造的,应当及时维修、改...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学校校舍、教学设施设备和活动场地维修改造长效机制,定期组织教育、建设、消防等有关部门对其安全性能进行排查、鉴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民办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终止: (一)根据学校章程规定要求终止,并经审批机关批准的; (二)被吊销办学许可证的; (三)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的。 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妥善安置在校学生。实施义务教育的民办学校终止时,审批机关应当协助学校安排学生继续就学。 风险提示:民办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民办学校组织清算;被审批机关依法撤销的,由审批机关组织清算;因资不抵债无法继续办学而被终止的,由人民法院组织清算。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一)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未按照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的;(二)录用应当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就业的;(三)侵占、破坏学校的校园、校舍、场地、设施的;(四)违反规定强制教师参加各种非教育教学活动、捐款捐物、订阅书报刊物的;(五)其他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租赁合同管理应有中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违约责任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定相应的惩罚办法。定相应的惩罚办法。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家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45人已浏览
159人已浏览
219人已浏览
1,09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