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根据《天津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试行)》(津政发〔2011〕12号)中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市内六区、环城四区公共租赁住房:1...
天津市公租房申请条件: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类型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可以申请;非农业户籍取得廉租住房实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有: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的均可申请,具体条件由天津市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
根据你的问题描述,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有:1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2.取得廉租住房食物配租补贴、廉租住房租房补贴和经济租赁房租房补贴资格,且尚未租赁住房的家庭;3.具有本市市内六区、环城四区非农业户籍,上年人均年收入3万元(含)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平方米(含)以下且尚未享受其他住房保障政策的家庭,包括年满18周岁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户人;4.经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包括外地来津工作的无房人员。
答:天津廉租房申请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一)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具有本市市区城镇户籍,并在本市工作或居住;(二)家庭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7680元、家庭人均资产净值低于7万元;(三)无自有产权住房,或现自有产权住房人均居住面积低于10平方米;(四)未享受过以下购房优惠政策:1.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公有住房;2.购买解困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3.参加单位内部集资建房;4.落实侨房政策专用房;5.拆迁安置新社区住房;6.政府提供的其他购房优惠政策。(五)申请人及共同申请的家庭成员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没有购买或出售过房产。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17人已浏览
170人已浏览
3,600人已浏览
163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