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假设母亲的自书遗书推定为自书遗嘱遗嘱确定有效。房屋分割有多种方式。那种方式比较合适? 1、房屋是儿子出钱买的,又“俩老决定房屋均给儿子**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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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如果房产证上面只有女儿一个人的名字,那么,这个房屋的产权就只属于女儿一个人的,不是父亲和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二、这在法律上是一种赠与行为:1、如果购买房子的钱是用父亲与继母的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那就是父亲与继母对女儿的共同赠与。2、如果购买房子的钱是用父亲自己的个人财产购买的,那就是父亲个人对女儿的赠与。
您是想让房子将来只由儿子一人继承?房子如果是您自己的,您写一份遗嘱,写明立遗嘱人、房子具体位置和面积及房产证书编号等、指定由哪个儿子继承(写清姓名、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等)就行了,最好是公证遗嘱,效力更强一些。如果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应当由夫妻共同立遗嘱,如果只是夫或妻一方立的遗嘱,即使写明整个房子都指定给儿子,将来儿子也只能继承一半,遗嘱中处分夫或妻中另一方的产权部分无效。
1、如果此次拆迁是按产权补偿、不按户口补偿,房子的分配:(1)你姥爷、姥姥都还在时,安置房和补偿款全部是你姥姥姥爷的,怎么分,给谁不给谁,给多少,全部由两位老人说了算。(2)如果两位老人都不在了:补偿款和安置房是遗产,由你姥姥姥爷的所有子女共同继承,如果两位老人的父母还活着,老人的父母也有权继承,外孙女虽然户口与姥爷在一起,但没有继承权,不能分得遗产,除非是外孙女的母亲去世了,外孙女才有权代位继承她母亲应得的部分。2、如果此次拆迁既有按产权补偿、也按户口补偿:(1)按产权补偿的部分,归姥姥姥爷分配,给谁、给多少完全由他们决定;如果两们老人都不在了,遗产由所有子女继承,外孙女仍然没有继承权;(2)拆迁中按户口补偿的安置房和补偿款部分:属于外孙女财产,外孙女可以要求分给自己,如果受托人——舅舅不给,外孙女可以找拆迁办,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告姥爷,请注意:不是告舅舅,是告姥爷和姥姥,因为舅舅只是受委托人,事情的处理结果应由委托人——姥爷承担责任。3、拆迁委托给谁处理,是姥爷姥姥的权利,即使舅舅户口不要委托一样有效,还可以委托与家庭没有任何血缘关系的不相干的人,只要姥爷信任他、委托他就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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