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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他人身体不够成犯罪的,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
关键是孩子的受伤幼儿园是否有过错。 一、幼儿园有保护孩子的义务,如是幼儿园的疏忽造成的,幼儿园承担全责: 《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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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如果幼儿园的老师已经按规章制度尽到了合理的照顾孩子的义务、没有空岗或是其他过错:幼儿园可以不负赔偿责任,受伤孩子的损失应由抓伤人的孩子监护人负责赔偿。 2.孩子在学校受伤,对方小朋友的家长、学校及孩子投保的保险公司三方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民事赔偿,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财产损失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伤残赔偿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第一款规定:“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因此,你女儿脚被烫伤的责任应当由幼儿园承担,并按其过错承当赔偿责任。
作为园长、法人代表,幼儿出事要负法律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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