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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迁移: (一)父母投靠其成年子女的,不受年龄限制; (二)未婚子女、离异子女投靠父母的; (三)夫妻投靠...
可申请办理离异子女投靠父母迁移户口。根据《江西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六十二条公民户口迁移,遵循实际居住、人户一致原则,实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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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靠”人员“三投靠”人员是指夫妻相互投靠、父母投靠子女、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人员。“三投靠”人员须凭以下手续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准迁手续。夫妻相互投靠的,须凭《结婚证》、投靠方的户籍证明及被投靠方的单位接收证明;父母投靠子女的,须凭父母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子女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相关父母、子女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的,须凭子女户口所在地的户籍证明,父母所在单位的接收证明及子女的出生证明材料。上述三项由派出所内勤民警直接发给《户口准迁证》。
具体应当咨询迁入地公安机关,符合符合户口迁移政策和落户地基本准入条件的可申请办理夫妻投靠迁移户口。湖北省户口迁移基本条件符合户口迁移政策和落户地基本准入条件。湖北省规定的基本准入条件是具有合法稳定的住所和相对稳定的职业或合法生活来源,武汉市根据社会承载能力研究确定。办理流程按不同类型有不同的申报程序,基本程序是本人或监护人向户籍地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派出所审核受理、县(市、区)公安机关审批。部分市、州到县级行政服务中心申报、审批,有的还集中在市、州级审批。所需资料全国、全省均无统一的资料要求。①本人或监护人申请;②符合户口迁移需要的证明(件)。部分地方需要核查当前户籍信息,还需要户籍地提供户籍证明。
根据《济宁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儿媳不可以投靠公婆迁移户口。根据《济宁市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规定,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公民可以申请投靠户口迁入:(一)父母投靠成年子女;(二)未婚子女投靠父母;(三)投靠配偶;(四)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限于中心城市、县城区、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公民申请投靠迁入,投靠人可到迁入地公安公安机关申报,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投靠申请;(二)投靠人和被投靠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三)投靠人与被投靠人之间关系证明;(四)被投靠人房屋所有权证和同意投靠迁入声明。符合准入条件的其他亲属投靠,迁移时需同时提交被投靠人村(居)委会同意入户证明和社区民警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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