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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这是两个法律问题,第一个是违约金计算的问题;第二个是实际损失大于合同总造价,是否可以要求按照实际损失要求赔偿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合同中...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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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议书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存在,有效。 不需要交违约金,只有一种情况有服务期违约金的规定,就是: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如果确定是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违约金条款只适用于两者情况:一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约定服务期和违约金,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可以约定违约金,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合同不因违约金高于合同价款而无效。但如果双方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一方当事人所受的损失的,该当事人可向人民法院申请变更违约金数额。因为当事人之间约定违约金的目的只具有补偿性,而不具有惩罚性,即以弥补当事人因对方违约所可能受到的实际损失。法律一般会尊重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只有在所约定的违约金过分的高于或者低于所受的损失时,才可以申请人民法院依法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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