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你方应该保存好医药费发票以及手上的病历资料。 二、你方应该和医院共同委托医学会对你咨询的医疗事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待知道医疗事故鉴定的结...
一、你方应该保存好医药费发票以及手上的病历资料。 二、你方应该和医院共同委托医学会对你咨询的医疗事件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待知道医疗事故鉴定的结...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一、我们专做医疗纠纷案件,有些证据一旦灭失,就再也搜集不到了。及时办理委托手续,尽早协助你们固定即将灭失的证据,搜集相关证据。 二、把所有的病历邮寄给我们研读一下:我们通过研读病历,才能够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才知道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中是否存在过错。 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过失行为,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相信经过我们共同努力,可以让患者的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如果医疗机构没有过错,医疗机构是不承担责任的。 三、医疗纠纷不同于其他纠纷,医疗纠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不是上网搜一下或者咨询一下就可以解决的。特别是鉴定,一个质量良好的陈述意见是取得客观鉴定意见书的基础。良好的鉴定陈述意见,是需要律师运用自身的医学知识与法律知识,投入很多精力与时间,通过对全部病历的研读之后才形成的。 医疗纠纷目前可以做的有司法鉴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医疗事故鉴定由县区级的卫生计生局委托当地市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做出,对该鉴定不服的自收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意见书之日起15日内,可通过原医疗技术鉴定委员会向省级医学会申请再次鉴定,以上一级医学会的鉴定为准。司法鉴定是由法院委托司法鉴定机构做出,对鉴定不服,符合法定条件的,可申请重新鉴定,但没上级鉴定机构一说。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只能是当地的区县级卫生行政部门即卫生计生局委托所在地市的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按照程序做出,司法鉴定由医患双方商定司法鉴定中心/所,或者协商不成的由法院进行摇号确定,多了一些选择权。无论哪种鉴定,不要把指出医疗机构的过错寄托在鉴定机构身上,鉴定机构不会主动给你提出医疗机构的过错。 由于大家都清楚的原因,建议患者尽量避免选择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尽管如此,也很难避免鉴定的不公平不公正,所以一个公正公平的鉴定,需要对医疗机构是否有过错需要客观完整的把握。 四、损害赔偿,医疗机构有过错的,依据过错程度,损害后果,受害人年龄,家庭成员结构,住院天数,居住环境等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还需要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 如果造成患者死亡的,需要进行尸检查明死亡原因,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五、诉讼时效三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损害之日起计算。
根据你的陈述:首先十分同情你母亲的遭遇,并对违法者的嚣张气焰表示最大的愤慨和谴责!1、医院是否有责任必须通过医疗事故鉴定来认定,诉讼时效为一年,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损害结果发生时计算,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时距医疗行为已超过20年的法律不保护;诉讼前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可以自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计算一年时效;诉讼前进行过书面协商或行政调解的,可以自书面协商或调解不成之日计算一年时效。2、公安机关撤销刑案的原因很多,但总体上是认为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因此公安机关应把撤销的理由以书面形式告知死者家属,作为死者家属有权对该撤销案件的通知提出异议。3、该五万元,你们可以在法院判决生效之日起一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l。 相关法条: 《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三十条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 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 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六十八条经过侦查,发现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撤销案件: (一)没有犯罪事实的; (二)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三)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四)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五)犯罪嫌疑人死亡的; (六)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 以上
房屋所有权的归属以在房屋管理部门登记为准,目前该房屋所有权仍属于卖房人。你父母可以根据房屋买卖合同要求对方履行过户义务。若该房屋产权人已过世,仍可要求其继承人履行该义务。合同的成立与生效条件是法律规定的,只要双方签订合同符合法律规定,该合同就有效,其子女承认与否不影响合同效力。若其子女不承认,可诉讼解决。不过,为避免麻烦和不必要的纠纷,建议即使对房屋进行过户。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387人已浏览
245人已浏览
265人已浏览
1,499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