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般来说,单身收养孩子时需要按照下述程序办理: (一)达成收养意见收养人与送养人自愿就收养达成一致意见。收养关系的成立,必须要由收养人和送养...
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收养人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收养的程序 1)我国办理收养的机关有两种:一是公证机关, 二是户籍部门。 2)办理收养证,当事人需要到收养机关申请,收养人、送养人和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须共同到收养人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提出书面或口头申请。申请时须提交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和户籍证明,收养人的申请书,成立收养的协议书,有识别能力的被收养人的同意书,以及婴儿的出生证
是怎样的?下面由110ask.com小编为您介绍一下。
1、申请 (1)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收养登记。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2)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居民委员会证明或经过公证。 2、审查 审查是收养登记的中心环节。登记机关受理登记申请后,要对当事人的情况进行全面的审查,审查的内容包括: (1)收养人提交的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收养人、送养人、被收养人的条件是否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 (3)收养人的收养目的是否正当,意思表示是否真实; (4)是否有买卖儿童或变相买卖儿童的行为; (5)是否有其他违反法律的行为。 3、登记 (1)凡符合法律规定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受理登记申请之次日起30日内,为申请人办理收养登记,发给《收养证》,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2)对不符合收养法规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对当事人说明理由。 4、公告 (1)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的,收养登记机关应当在登记前公告查找其生父母; (2)自公告之日起满60日,弃婴、儿童的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未认领的,视为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公告期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 以上就是110ask.com小编为您整理的最新单身女性收养孩子的条件的相关内容。综上,单身女性收养孩子的条件包括年满三十周岁、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无子女等。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110ask.com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80人已浏览
105人已浏览
174人已浏览
315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