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自动离职,是劳动者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1、劳动者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
以下情形下属于自动投案: 1、投案行为必须是发生在犯罪人尚未归案之前,这是自动投案的时间规定。 2、必须是自愿置于有关司法机关或者个人的控制...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什么是自动离职?原劳动部办公厅《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劳办发[1994]48号)曾经明确,“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即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如辞职未准擅自离职;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 劳动部办公厅 《关于自动离职与旷工除名如何界定的复函》 劳办发[1994]48号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第二条第(一)项中的“自动离职”是指职工擅自离职的行为。 《劳动合同法》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自动离职,是劳动者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而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 1、劳动者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 2、劳动者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 3、劳动者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动离职范围。 根据《关于企业处理擅自离职职工问题的复函》规定,自动离职是指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时不履行解除手续,擅自出走离岗,或者解除手续没有办理完毕而离开单位。
自动投案情形有:1、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2、犯罪嫌疑人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3、罪行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仅因形迹可疑被有关组织或者司法机关盘问、教育后,主动交代自己的罪行4、犯罪后逃跑,在被通缉、追捕过程中,主动投案的;5、经查实确已准备去投案,或者正在投案途中,被公安机关捕获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6、并非出于犯罪嫌疑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7、公安机关通知犯罪嫌疑人的亲友,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去投案的;8、犯罪后主动报案,虽未表明自己是作案人,但没有逃离现场,在司法机关询问时交代自己罪行的;9、明知他人报案而在现场等待,抓捕时无拒捕行为,供认犯罪事实的;10、在司法机关未确定犯罪嫌疑人,尚在一般性排查询问时主动交代自己罪行的;11、因特定违法行为被采取劳动教养、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司法强制措施期间,主动向执行机关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的;12、其他符合立法本意,体现犯罪嫌疑人投案的主动性和自愿性,应当视为自动投案的情形。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58人已浏览
74人已浏览
70人已浏览
50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