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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随州市曾都区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城:文峰塔社区、蒋家岗社区、舜井道社区、吴家老湾村、熊家村;西城:双龙寺社区、草店子社...
湖北省随州市土地共分为四类:一类区片区片范围:东城:文峰塔社区、蒋家岗社区、舜井道社区、吴家老湾村、熊家村;西城:双龙寺社区、草店子社区;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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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土地一共分为四类片区,详细补偿标准如下: 一类区片 区片范围:滨城区东至渤海二路,南至黄河一路,西至渤海十二路,北至黄河八路。 补偿标准:基本农田78000元/亩,基本农田之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65000元/亩,未利用地52000元/亩。 二类区片 区片范围:东至东外环路,南至黄河大坝(南外环),西至西外环路,北至北外环路,除Ⅰ区片以外的区域。 补偿标准:基本农田64800元/亩,基本农田之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54000元/亩,未利用地43200元/亩。 三类区片 区片范围:包括滨北、青田和小营三办事处全部土地,沙河、里则、杜店、梁才四办事处Ⅱ区片以外的区域,彭李、市西、市中、市东、北镇五办事处Ⅰ、Ⅱ区片以外的区域,杨柳雪镇袁凤楼村、北陈村、宣家村、北于村、杨柳雪村、刘国梓村、李打虎村、北王村、赵宏村、乌龙堂村、白家村、韩家村、赵家村、石庙村、东齐村、刘叶茂村、林家村、罗家村、张八村、王汉林村、丛家村、杨占帽村、计赵村、夏家村、苑家村、西齐家村、权家村、林家油坊村、徐园村、聂家村、杨集村、道西张村、大河郭村、南陈村、东孟村、吕家村、褚家村、龙凤张村、贾王家、万家村、双庙赵村、大赵村、李赞皇村、西孟村、封家村、大范村、艾家村、初家村、墨家集村、勺头韩后村、勺头韩前村、店东李村、尚店街村、邓家村、茶棚赵村、穆刘村、后纪村、街南宋、西纪村、前纪村、前宋村、南孙村共62个村。秦皇台乡王锢镥、后杜家、前杜家、打油张、王门家、颜家东、颜家西共7个村。 补偿标准:基本农田62400元/亩,基本农田之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52000元/亩,未利用地41600元/亩。 四类区片 区片范围:滨城区除一、二、三类区片以外的区域。 补偿标准:基本农田61200元/亩,基本农田之外的农用地、建设用地51000元/亩,未利用地40800元/亩。 需要说明的是,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青苗费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被征地农民的社保。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如果你是农村集体土地,国家建设征用集体所有土地,用地单位按下列标准支付土地补偿费:(一)征用水浇地、稻田、园地、人工草地,按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5至6倍补偿;(二)征用旱地、天然草场,按该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5倍补偿; (三)征用林地、宅基地,比照邻近耕地的补偿标准补偿。 国家和自治区基础设施的大型重点工程建设项目需征用前款第(一)项、第(二)项土地的,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其补偿标准按该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3-6倍执行。 上述被征用土地的平均年产值以当地统计部门的统计年报为准。 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和附着物的补偿费,由用地单位按下列标准支付: (一)一般作物青苗补偿费为该作物前3年平均年产值,宿根作物青苗补偿费为该作物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2至3倍;(二)被征用土地上的房屋、林木和各种设施,按实际损失情况并参照有关规定给予补偿。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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