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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清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从3月1日开始,我市征地补偿将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全市各地根据地类...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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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福清市政府日前出台的《关于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从3月1日开始,我市征地补偿将全面实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度,全市各地根据地类、产值、土地区位等因素划分为四个区域类别。 最低标准 此次划定的征地补偿综合地价标准为最低标准: 1、一类区价格38750元亩 2、二类区价格为37750元亩 3、三类区价格为36750元亩 4、四类区价格为35750元亩 被征地农民的承包地被征收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未调整数量和质量相当的土地给被征地农民承包的,需将安置补助费支付给被征地农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调整承包地的,安置补助费可在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统一管理或者依法分配。
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印发了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的补偿标准。广西省柳州市市辖区各区片土地补偿标准如下:锦绣街道办事处(黄村村、白沙村、雅莲村)、潭中街道办事处(窑埠村)、五里亭街道办(鸡喇村)、荣军街道办(驾鹤村)、麒麟街道办(水南村)、潭西街道办事处(磨滩村、渡口村)、南环街道办事处部分(新云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193975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7053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17634元亩到70536元亩之间。河东街道办事处(河东村)、静兰街道办事处(静兰村)、潭西街道办事处(基隆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15324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5572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13931元亩到55724元亩之间。白露街道办事处部分(白露村、马厂村)、阳和街道办事处(社湾村、阳和村、六座村)、南环街道办事处部分(门头村、帽合村、竹鹅村)、太阳村镇部分(西鹅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8435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30672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668元亩到30672元亩之间。长塘镇部分(鹧鸪江村、香兰村)、太阳村镇部分(和平村、老房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84502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30728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682元亩到30728元亩之间。河东街道办事处(牛车坪村)、静兰街道办事处(柳东村、环江村)、太阳村镇部分(文笔村、山头村、长龙村)、太阳村镇部分(新圩村、太阳村村、上等村、山湾村、百乐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7886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8676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169元亩到28676元亩之间。长塘镇部分(黄土村)、白露街道办事处部分(园艺村、小村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7913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8777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194元亩到28777元亩之间。长塘镇部分(长塘村、青茅村、北岸村、西流村、梳庄村)、沙塘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83338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30304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7576元亩到30304元亩之间。太阳村镇部分(桐村村、四合村)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73370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668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6670元亩到26680元亩之间。洛埠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67981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472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6180元亩到24720元亩之间。石碑坪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7861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1040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260元亩到21040元亩之间。雒容镇的补偿标准:基本农田不低于56823元亩;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不低于20663元亩;集体土地未利用地在5165元亩到20663元亩之间。以下特殊情况,各市人民政府可结合本地实际情况,经依法履行听证和告知程序后,对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予以适当提高并公告后实施:跨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差距过大;水田、园地、菜地、鱼塘等却需要提高征地补偿标准的情况。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律师。
1、我市四城区原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本轮调整后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含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不包含青苗补偿费。2、我市四城区原征收集体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建设用地中房前屋后在拆迁过程中参照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本次调整后不再区分地类,农用地、未利用地和建设用地统一按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补偿。3、第一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为9.6万元/亩,第二区片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调整为4.8万元/亩。4、一般青苗补偿费不区分区片,单价0.4万元/亩。5、多年生青苗补偿费按实予以补偿。各区在实施征地过程中,暂按现行做法办理,市政府研究公布新标准后按规定执行。6、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如水井、村道、晒谷场、管线、水渠等),继续按照我市现有做法,由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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