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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
首先,《劳动法》没规定这么细。 其次,《职工带薪年休假条理》也只是规定“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不过,依据人力资源和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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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因此,不能扣绩效工资。
第二条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第三条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因此,不能扣绩效工资。
不扣。陪产假,又称陪护假、护理假,不是劳动法规的规定,属于计划生育法规的规定,是女职工依法生育期间,给予男职工停工照顾配偶的权利,由各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具体规定。按各地规定,陪产假期间虽然没有出勤,但是法律法规规定视为出勤,应当按照正常出勤的标准支付工资报酬,单位按没有出勤扣除绩效工资是不合法的。 《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六条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全国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计划生育工作和与计划生育有关的人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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