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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规定了,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工伤,就应当按照《工伤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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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均规定了,劳动者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果属于工伤,就应当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来处理。无论上述情况是否是工伤,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劳动合同是自动顺延的,单位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是不能私自解除劳动合同的,即便是劳动合同期满。
为了保障妇女的劳动权利,法律明文规定了对女性劳动权利的保护,特别是针对女职工生理机能的变化,在女职工孕期、产期和哺乳期间给予特殊的保护,女职工在孕期时,除非是有重大过错给单位造成严重损失的,否则,用人单位不得与其解除劳动合同。此外,在职工怀孕期间,劳动合同到期的,即便用人单位不与其续签合同,也不能就此解除合同,原劳动合同应自动顺延至职工哺乳期届满时才能终止;而在此期间,职工工资待遇按原劳动合同执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1,合同没有实际解除,且未到期,仍然有效,不能按照未签订劳动合同提出赔偿 2,因公产生的费用单位应当报销,如果报销制度不合理可以要求单位修改 3,单位如果在合同有效期内提前解除,属于违法行为。 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你可以要求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计算,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超过半年不足一年的,支付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以劳动者本人实际工资计算. 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申请仲裁,也可以委托律师代为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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