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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无权征地,必须报国土局,然后由国土局报省上征 征回后,由国土局组织卖 补偿标准:土地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而农村宅基地属集体所有,村民对宅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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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确权属于县级以上政府的职权。乡镇政府无权对土地进行确权,当然,乡镇政府可以对土地权属纠纷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县级政府提出确权申请。另外,对于土地侵权纠纷,当事人可以到法院起诉处理。 《土地管理法》 第十一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国务院确定。 确认林地、草原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确认水面、滩涂的养殖使用权,分别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包地的,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土地。 农民外出务工时,将土地交回发包方并解除了承包合同,发包方已将土地承包或调整的,该农民返乡后,在承包期内要求耕种原来承包的土地的,应属不合理。 如果农民外出时将土地转包或转租给他人耕种,并签订了合同,该农民回来要求耕种原来承包的土地的,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如果合同到期的,可以收到回;如果合同未到期的,该农民无权要求耕种原土地,而应当按照合同的约定履行。 如果农民外出务工时,将土地交给家里亲属或他人耕种,且没有签订任何合同的,该农民返乡后,可以合理要求耕种原承包的土地,耕种其土地的一方应将土地归还给该农民。
依据土地管理法规定,村民有权拒绝乡政府征收买卖土地,并应当向国土管理部门举报,县级政府应当没收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转让的土地建筑物,并恢复原状,对直接责任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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