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法规
相关问答
这真的是纠结,其实就是一个合同义务履行先后的问题,评估价是为了避税用的,77万多是你们真正的成交价,只要合同中约定评估价只是参考,对方应当按...
中标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造价咨询公司应尊重合同约定,投标单价应作为结算依据。实际施工中出现投标书中没有的分部分项工程,或者工程量严重超过...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分两个问题。第一、房产过户,需要房主妻子的同意(当然如果房管局不需要另当别论)。第二、交易价格是双方之间的事情,交易价格并不一定就是交税费的价格。正常情况下,会进行房产评估,按评估价格交税费。 补充回复:过户手续,按你们那里房管局的要求办就行了。至于成交价与评估价的问题,因为成交价是发生在你与房主之间,这个价格是你们自愿达成,对你们双方有约束力。而评估价是房产过户的一个环节(主要是作为缴纳税费的根据),并不会代替或者改变你们的买卖合同和交易价格。如果发生纠纷,按你们之间的买卖合同确定责任。
施工合同需要备案,如果是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该按照哪个标准结算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1条的规定,“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与经过备案的中标合同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根据”。这是黑白合同应以白合同结算的基本原则。应当注意的是,不是必须招投标的工程项目,但是,当事人按照招投标的程序进行了招投标,签订了施工合同并进行了备案,此后双方又签订了黑白合同,也应当适用《司法解释》第21条关于以备案合同进行结算的规定。所以主合同和补充合同结算不同时,要看主合同和补充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以哪个为准,一般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签订有违法行为的,以主合同为准。
施工合同需要备案,如果是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不一致时,应该按照哪个标准结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的解释》第二十一条,当事人就同一建设工程另行订立建设工程合同与备案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不一致的,应当以备案中标合同作为结算工程价款的依据。这是黑白合同应以白合同结算的基本原则。需要注意的是,不是必须招标的项目。但当事人按照招标程序进行招标,签订施工合同并备案。之后双方签订黑白合同,也应适用《司法解释》第二十一条关于以备案合同结算的规定。所以主合同和补充合同结算不同时,要看主合同和补充协议是如何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如果没有约定以哪个为准,一般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签订有违法行为的,以主合同为准。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4,431人已浏览
4,215人已浏览
872人已浏览
2,452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