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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法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下列涉及农村土地承包民事纠纷,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一)承...
一旦发生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当事人如果协商解决不成,是可以向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寻求调解、解决的。如果整个过程中当事人不愿意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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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写好打官司需要的起诉状。诉讼首先要写好诉状,诉状要有适当的诉讼请求,以及合理的事实、理由和法律依据,这些都是决定诉讼胜败的重要因素。写起诉状后,需要提交法院立案。立案时,首先要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然后提交诉状、证据等相关材料。拿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等待法院传票开庭。开庭程序主要包括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在法庭调查阶段,举证、质证是一种非常专业的诉讼行为。辩论阶段是充分阐述支持自己主张的事实原因和法律依据的时候。其目的是说服法官和对方认可自己的观点。辩论结束后,等待法院的判决。开庭后作出判决,当事人不服判决的,必须在15天内提起上诉,即二审。否则,一审判决生效,双方争议应当按照判决履行。判决生效后,当事人未在判决确定的期限内主动履行义务的,另一方应当及时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土地投资是件天大的事,其间的法律关系异常复杂,请交由有经验的律师打理为妙。其中有不少的手续和文书需要办理。 法律文书的书写,我建议请资深律师代书。因为它与公文作品、文学作品均不同,但又须以其作为写作功底。它对行文语言最主要的要求是明确具体地表达客观事实,每一个关键用字都非常讲究。同时又要求很容易地能够将这种客观事实演变成诉讼所需要的法律事实。由于律师始终都站在法学理论与诉讼实践相结合的最前沿,他们具有较超前的法律风险的预见和防控思维的习惯。法律文书只有文书语言的明确性而无文书内容的预见性,也是达不到预防法律风险的目的的。所以,只会写文章的人,是不能胜任法律文书写作的。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纠纷主要存在以下特点: 1、纠纷数量随土地价值的提升,呈递增态势。自1998年土地二轮承包至2003年前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总体比较稳定,流转双方当事人大体能够保持现状,纠纷的产生微乎其微。近年来,随着土地承包经营权价值的提升,纠纷数量相应增加。2、当事人之间矛盾激烈,易引发其他纠纷。关于承包经营权的归属或相关费用等方面的纠纷,属于合同类纠纷。此类纠纷由于涉及农民“命根子”利益,一旦形成纠纷,当事人之间对立情绪大,互不相让。如得不到及时、有效地处理,很容易引发民事纠纷甚至刑事纠纷。 3、纠纷调处难度大,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很多纠纷当事人摆出不争到土地誓不罢休的架势。不仅镇、村组织难以调处,形成诉讼后,法院的调解往往也很难奏效。作出判决后,败诉方当事人也常常坚持上诉、申诉,甚至上访,将矛盾不断扩大升级。 4、纠纷隐患大,基层干部忧虑重,对策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存在先天不足,加之后天管理失缺,绝大多数流转行为从一开始就埋下了纠纷的隐患.农村干部虽然深感忧虑,但还没有足够的预防和应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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