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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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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亡赔偿项目: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死亡职工所在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2、一次 性工亡补助金:上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二十倍。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工亡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百分之四十,其他亲属每人每月百分之三十,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百分之十。
1、有固定收入的: 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对有固定收入的,应当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损失计算误工费损失赔偿。至于受害人是否能够负担得起,则是执行的问题。 2、无固定收入的: 2.1受害人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水平(天/元) 收入状况的证明包括纳税凭证、单位出具的证明等。 2.2受害人不能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定型化标准): 误工费=误工时间(天)*相同、相近行业的上一年职工平均工资(天/元) “相同、相近行业”判断标准: ①产业分类标准; ②同一产业内的社会评价标准。 ③以省、自治区、直辖市为判断标准(区别于民诉法上“受诉法院所在地”)。 (实践中一般以(每年5月份左右)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法院会对本辖区相关数据作出的统计(引用统计部门)为依据
地震赔偿标准。国家对地震的赔偿:1、地震是天灾,对我们许多房屋造成了严重的破坏。让老百姓无家可归。针对这场灾难,国家和社会积极挽回广大人民群众的损失,尽最大努力恢复灾后重建。不管受灾人民是否购买了保险。国家一律平等对待,只要受灾区的人采取了很多惠民措施。例如:1、临时生活救助包括补助金和救济粮。救助对象是因灾无房可住、无生产资料、无收入来源的困难群众。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天10元补助金和1公斤成品粮,补助期限为三个月。灾难引起的三孤(孤儿.孤老.孤残)人员补助标准为每人每月600元,灾难引起的原三孤人员补助为每人每月600元,补助期限为三个月。2、补贴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救济粮由中央政府从中央储备的原粮中免费分配给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负责原粮的出库、运输和加工成成品粮,并免费提供给救助对象。3、补助金由民政部门直接支付给救助对象,按月支付。出库、运输、加工、发放救济粮,由粮食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办理。4、灾区各级民政、财政、粮食部门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克服困难,密切配合,准确把握救助政策,抓紧实施。应立即组织力量,深入灾区核实灾情,审核确定救助对象,并登记造册,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做到不漏不重。省民政、财政部门应当尽快向民政部、财政部报告审核确定的分县(区)救助对象人数。五、灾区各级民政、财政、粮食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因灾生活困难群众的补助、救济粮的发放管理、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虚报冒领,一旦发现违纪违规行为,要依法处罚。6、灾区各级民政、财政、粮食部门应根据本通知精神,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及时、足额向救助对象发放补助金和救济粮。三、我国《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第三条,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领导责任制。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组织和领导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协调开展重大自然灾害救助活动。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自然灾害救助,承担国家减灾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国务院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全国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人民政府自然灾害救助应急综合协调机构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自然灾害救助。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本行政区域自然灾害救助工作。综上所述,地震后房屋倒塌,国家有补贴和救助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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