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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主要客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正常管理活动;次要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的...
从严格意义上说,国家工作人员就是第九十三条第一款所说的“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不包括第二款所列的人员。所谓国家机关,是指从事国家管理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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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受贿罪的构成要件:一、商业受贿罪主体商业受贿罪的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只有国家工作人员、公司企业人员、其他单位工作人员这三类人员才能共同构成受贿罪的自然人主体的完整外延。因此立法上将商业受贿罪的主体范围予以一定程度拓宽,使其涵盖面趋向全面性、完整性,体现了我国刑事法律关于惩治商业受贿罪的进步。二、商业受贿罪的主观方面商业受贿罪的主观方面应该是直接故意,即行为人积极追求了罪结果的发生。同时,本罪的行为人应当具有索取或者收受受贿,并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目的。“为他人谋取利益”以此作为向他人的回报,至于谋取的利益是否实现,利益是否正当,均不影响本罪的成立,既包括他人应当得到的利益,也包括他人不应当得到的不当利益;既包括已为他人谋取的利益,也包括意图谋取或者正在谋取,但尚未谋取到的利益。但如果行为人确实没有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意图、承诺和事实,不构成该罪。三、商业受贿罪客体商业受贿所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它所侵犯的不仅是商品经济的正常运行秩序,同时还侵犯了市场经济中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务上的不可收买性与廉洁性。四、商业受贿罪的客观方面商业受贿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及在经济往来中,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行为。既遂标准就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收受了贿赂。
客体要件。本罪侵害的客体是国有机构正常管理活动和声誉。本罪对象是财物.回扣.手续费。其所有者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自然人,主要包括有价值或使用价值的商品、商品、有价证券、货币等。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表现上,有两项内容:1、索取.收受他人的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例如商业银行利用发放贷款的职务便利,向申请贷款的单位或个人索要好处费.回扣等。索赔是指积极向他人索赔的收入是指积极向他人寻求利益,包括违法利益和正当利益。至于是否实现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影响本罪成立。所谓情节严重,主要是指索取.收受他人大量财物或者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给国家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根据1999年9月1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1)单位受贿数额在l0万元以上的;(2)单位受贿数额不满10万元,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A.故意刁难.要挟有关单位.个人,造成恶劣影响的;B.强行索取财物的;C.致使国家或者社会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这些行为由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实施,但由于单位意愿支配,以单位名义、单位利益实施,这种行为实质上是单位受贿行为。2、在经济交易中,账外暗中收取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的行为。如果国家机关.国家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实施了索取.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但索取.收受的财物不足定罪标准,并且没有其他严重情节,则应按一般单位受贿行为对待,不宜按犯罪处理。另外,对于实施索赔、接受他人财产的行为,如果不为他人寻求利益,也不应该遵循犯罪论。回扣和手续费记录在账本上的,也不应该用犯罪论处。主要部件。本罪的主体是国有机构。包括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集体经济组织.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伙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和民营企业,不能成为单位受贿罪的主体。这是因为我国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国家,国有机构、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集团的性质和社会主义政治、经济体制的地位,他们违反自己的责任,要求或接受他人的财产,利用国家给予的权力为他人谋利,损害国家法律的尊严,损害社会主义经济秩序,严重侵犯国家机构的正常职能活动,损害国有机构、企业、事业单位、人比集团的声誉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也就是说,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构、团体有受贿、为他人谋利的动机。公司受贿罪的故意,经公司决策机构的许可或同意,直接负责的主管和其他负责人故意受贿或受贿的行为表现出来,是法人整体意志的表现。
1、犯罪主体必须是一个单位和另一个以上的单位或自然人。在职场受贿罪的共同犯罪中,作为主犯的职场必须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作为从犯的公司和个人的主体资格没有特别的限制,只要有刑事责任能力就可以了。2、客观方面要有共同的犯罪行为。共同犯罪行为是共同犯罪单位(自然人)负刑事责任的依据。共同犯罪行为并不完全一样的犯罪行为,也包括对犯罪行为的分工和合作。公司受贿罪的客观表现是为他人寻求利益和财产,共同犯罪中参与公司受贿行为的公司(自然人)必然有其行为之一。这种犯罪行为指向的客户必然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其三,主观上要有共同的受贿故意。职场受贿作为故意犯罪,反映了职场的意志,但表现为直接责任的主管和其他负责人的意志。另外,在构成部门受贿共犯的部门之间,经常有业务、人事和经济上的制约关系,从部门的意志受到部门的意志的影响,有时也会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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