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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同居关系一般无权参与分配拆迁补偿款。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
2、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具有住处的常住户口,至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因结婚而在被拆迁公有住房内居住的,即便居住未满一年,也视为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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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如果房子是你前夫父亲的,你当然无权享有拆迁补偿,如果属于婚后所建,存在夫妻共同出资的部分你有权享受相应的分配权益,同时还要考虑你们离婚时对该部分财产如何处置的。其次,孩子的抚养权应当由孩子父母行使,爷爷婆婆作为第二顺位权利人只有在孩子父母去世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行使,因此,该变更抚养权协议应当是无效的。三、你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权代管属于子女的那份补偿款。
所谓同居关系,一般可分为广义上的同居关系和狭义上的同居关系两种。从广义上讲,同居关系是一种基于共同生活,居住而形成的关系。从此含义理解的话,可以形成同居关系的情形很多,范围也很广,与自己同住的亲属、朋友、同学等,形成的都属于广义上的同居关系。而狭义的同居关系,则是被赋予了特定含义的同居,一般人们讲的同居关系问题,通常都属于这种狭义的同居关系范畴,即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但却在一起持续、稳定的生活,其虽然不完全具备合法结婚的构成要件,但在某些方面却与婚姻关系有着相类似的特征。 对同居关系的认定历来采用狭义的解释,目前,我国法律对同居关系原则上是不予保护的。
首先,如果房子是你前夫父亲的,你当然无权享有拆迁补偿,如果属于婚后所建,存在夫妻共同出资的部分你有权享受相应的分配权益,同时还要考虑你们离婚时对该部分财产如何处置的。其次,孩子的抚养权应当由孩子父母行使,爷爷婆婆作为第二顺位权利人只有在孩子父母去世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情况下行使,因此,该变更抚养权协议应当是无效的。三、你作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有权代管属于子女的那份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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