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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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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而言,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拒不退还的;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就会成立侵占罪。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对于侵占罪犯罪数额起点规定各不相同,所以要查看各省的法律规定。一般而言,数额达一万元就应以侵占罪论处。
《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依据以上法条可知,司法机关认为构成本罪需要以下几种关键证据:1、身份证据:用来证明行为人是”公司、企业的人员“,具体包括劳动合同,用工单,社保缴纳资料等。2、作案行为是利用了职务便利。3、侵占的财务是属于公司财务。并且数额达到较大因此,你如果想要立案,要注意收集以上几类相关证据。
最重要的证据是:账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能够证明犯罪的证据有很多种,包括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鉴定意见;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视听资料、电子数据。在挪用公款案、挪用资金案中,最重要的证据是账务证明。账册记载资金的出入、流向,可以直接指明单位的多少资金,何时经过何人从账户中被转到何处何人手中(账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2年3月14日修正)第四十八条规定:“可以用于证明案件事实的材料,都是证据。证据包括:(一)物证;(二)书证;(三)证人证言;(四)被害人陈述;(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七)勘验、检查、辨认、侦查实验等笔录;(八)视听资料、电子数据。证据必须经过查证属实,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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