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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享受。 生育保险俗称生育待遇,包含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费、住院补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
生育津贴与产假工资不能同时发放。女职工生育期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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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的相关规定,符合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条件的生育妇女,可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领取生育生活津贴。同时规定,符合《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规定条件的从业生育妇女在领取生育生活津贴期限内,其所在单位不再支付产假工资。因此,你是不能同时享受产假工资和生育生活津贴的。
生育保险和生育津贴可以同时享受。 生育保险俗称生育待遇,包含生育津贴、一次性分娩营养费、住院补贴。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报销条件: 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用人单位为职工累计缴费满1年以上,并且继续为其缴费; 2、符合国家和省人口与计划生育规定。
不可以。女职工产假期间,只是享受生育津贴。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的相关规定,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因此生育津贴和产假工资不能同时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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