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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的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物业服务合同中应当明确消防安全责任、维护和管理共用消防设施、保障安全出口和消防通道畅通、开展防火安全巡查...
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专项服务委托给专业公司,但不得将该地区的所有物业管理业务委托给其他公司。 物业公司可以将专项服务委托给清洁公司、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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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国家发改委、建设部2003年11月13日颁布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11条明确规定:"实行物业服务费用包干制的,物业服务费用的构成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实行物业服务费用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包括物业服务支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酬金。 2、物业服务成本或者物业服务支出构成一般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3)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4)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5)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7)物业管理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经业主同意的其它费用。
一、我们先看看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规定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业主大会有权解聘和聘请物业管理企业,而业主大会是由业主组成的, 第六条规定业主享有以下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通过以上两条我们清楚的看到,业主可以通过业主大会解聘物业公司 二、物业的概念:物业管理就是业主自行或者通过他人对物业管理区域的建筑进行养护、管理,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活动。那这里明确规定业主可以自行管理,可以委托信托公司进行管理。但一般来讲,无论委托给谁都应该进行招投标,引进招投标竞争,便于选聘出更好的公司。不知道我的回答还算满意不。
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在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除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认定为“业主”外,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购房人”可以视为“业主”。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主体,物业管理离不开业主的参与。业主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社区网论坛商铺)务是建立在对房屋拥有的财产权基础上,业主既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份房产,也是物业管理区域。展开屋所有权人为业主。在成立业主大会及组建业主委员会过程中,除房屋权属证书上记载的权利人可以认定为“业主”外,购买预售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尚未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房屋买卖合同记载的“购房人”可以视为“业主”。业主是物业管理活动中的重要主体,物业管理离不开业主的参与。业主的物业管理权利和义(社区网论坛商铺)务是建立在对房屋拥有的财产权基础上,业主既拥有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一份房产,也是物业管理区域的成员。业主在物业管理中享有权利,同时也要履行相应的义务。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的权力主要有:接受物业服务;提议召开业主大会,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等。同时负有遵守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执行业主大会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义务。相关法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七)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简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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