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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六条的规定,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
暂停审判的情形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十五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诉讼:(1)当事人死亡,需要等待继承人表明是否参与诉讼;(2)当事人丧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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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四)、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一)、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二)、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三)、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四)、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81条的规定,遇到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中止审理: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 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审理。 (1)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 (2)公诉案件被告人应当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 (3)公诉案件被告人当庭翻供,对于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予以否认的 (4)事实不清或者证据不充分的(5)其他依法不应当或者不宜适用简易程序的。 5、由于其他不能抗拒的原因,使案件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裁定中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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