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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才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积金帐户中的储存余额: (1)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具有所有权的自住住房时。 (2)在离休、退休...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中的存储余额:(1)员工及其配偶在城市无自有住房、租赁住房的;(2)购买、建设、改造、大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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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具体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以上条件,满足其 一,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了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具体如下: 1、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2、离休、退休的; 3、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4、出境定居的; 5、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6、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以上条件,满足其 一,即可提取。《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并出具提取证明。
根据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能按规定提供合法、有效证明的职工,可申请提取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达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或已正式办理了离退休手续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买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六)支付自住房屋房租超出家庭月工资收入15%以上部分的;(七)正在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八)本人、配偶及其直系亲属因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九)遇到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连续失业两年以上,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地区最低工资收入,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十一)职工在职去世,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领取的;(十二)职工为农业户口或非本市户口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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