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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鉴定申请材料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鉴定流程有三个步骤,分别是,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职工应享有的待遇及救济途径。工伤认定申请即可由用人单位提出,也可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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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劳动局申请工伤鉴定的程序如下: 1、首先需要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鉴定; 2、填写一份工伤鉴定申请表,准备好身份证复印件和疾病证明书; 3、等待受理,获得受理通知书的,等待通知参加鉴定; 4、获取鉴定结果; 5、对鉴定结果不服的申请重新鉴定,对鉴定结果无异议的,,进行相应赔偿事宜。
1、由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申请劳动鉴定。特殊情况下,职工可直接申请; 2、提供历次病、伤、残医院治疗的原始病历,属因工伤残的,需持工伤事故调查报告及有关材料;属职业病的,需持卫生部门授权的职业病防治所(院)提供的诊断资料;属精神病的,需持精神病院的诊断资料;其它情况的,需持有说服力的证明等报劳动鉴定委员会; 3、劳动鉴定委员会应认真审定申请及附件材料,对资料不全或情况不明的不予受理; 4、对符合条件的,统一安排鉴定,并把鉴定的时间、地点、人员提前通知企业及有关人员; 5、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当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卫生机构或者聘请有鉴定资格的医生组成专家组对被鉴定人员进行丧失劳动能力的医学诊断 6、专家组对伤残、病残职工的状况,写出定性、定量的诊断意见,由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伤病或伤残等级,并发给等级证明书。劳动鉴定委员会应将鉴定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和被鉴定的职工; 7、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复查鉴定最终结论由省级劳动鉴定机构作出。 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因申报工伤与用人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劳动行政部门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发生争议的,按照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有关法律、法规办理。
、提出申请。由职工本人或者用人单位向所在地县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同时提交在定点医院医疗检查的相关病情资料。应该是经过治疗后,伤病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从时间上看,就是指停工留薪期已满。2、组织审查。县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在收到申请人的申报材料后,首先要进行初审,看有关材料是否齐备、有效,拟被鉴定人的情况是否符合条件。如果申请人提交的资料欠缺,则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后重新提出申请,申请受理期限从再次提交申请材料时起算。3、专家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后,应当从医疗卫生专家库内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专家组成专家组进行鉴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确定伤残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按照国家劳动能力鉴定标准,将伤残等级划分为一至十级,最重为一级,最轻为十级。从劳动能力丧失的角度来判定,可确认一至四级伤残属于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五、六级伤残可确认为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七至十级伤残可确认为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如果被确诊为癌症的,不论是什么癌症,都容易被确认为已经丧失了劳动能力。鉴定结果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男性达到50岁,女性达到45岁可以因病退休,达不到此年龄的,可以因病退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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