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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单位被法院列入黑名单,那么即使更换法人也无法解除,只要依法接受处罚,或者履行法院判决才是唯一的前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
1、一人公司可以被执行。因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其本质上是属于一种特殊的有限责任公司,是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的,可以以公司全部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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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被吊销后,其民事讼地位如何确定的复函》(2000年1月29日法经[2000]24号函)的规定,“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据国家工商行政法规对违法的企业法人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依法进行清算,清算程序结束并办理工商注销登记后,该企业法人才归于消灭。因此,企业法人被吊销营业执照后至被注销登记前,该企业法人仍应视为存续,可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活动。 2、《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六条对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复函的精神进行了确认,该条第三款规定"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根据上述规定,公司营业执照被吊销未注销之前,公司无经营主体资格,但公司诉讼主体资格仍然存在,可以作为原告,也可以作为被告。以上就是法院执行公司执照吊销的情况。
1、根据《公司法》第七十三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可以看出自然人的公司股权是可以作为民事执行对象的。 2、贷款房产也是可以被强制执行,不过银行应该享有优先权。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法院执行企业账户没钱,可以查封扣押机器设备、原料产品等。如果确实没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可以裁定中止执行,待发现可以执行的财产再启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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