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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前的现状是:有钱买房的,你就是限制3套他也一样买,没钱买房的再有经济适用房他也买不起。房价的涨幅与地价的涨幅是有关联的,怎么政府很少说...
如果你是被征收房屋的同住人(同住人需满足三个条件“户口在册、实际连续居住1年以上、他处没有享受过福利性房屋“),你可以参与被征收房屋补偿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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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的拆迁和普通房屋的拆迁是一样的,可以获得的补偿就是房屋价值补偿、搬迁费、安置费、过渡费,但是你的所有补偿款中需要扣除土地出让金的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既然已经有合同,应按照合同办事。 2、如果合同明确约定届时以经济适用房补偿,你们自然可以要求对方兑现; 3、如果对方只是口头承诺的,那可能这个承诺要落空了,因为经济适用房指标不是某个单位想给就给的,这个情况你应该清楚。 4、因为对方没有履行合同或者对方虚假承诺给你造成的损失(无法搬迁,拆迁款已动用等损失或不利)都应由对方承担。 5、由于对方有过错,因此造成不能搬迁的,原因不在你,强制拆迁缺乏依据。
集体户口跟上海居民户口是有区别的,集体户口的户主是单位,是单位的所在地,居民户口是除了身份证之外最好的身份证明,集体户口不算;集体户口是在你还是单位的员工的基础上有效,一旦解除合同就成了没户口的人了拆迁补偿方式有两种:一种是价值补偿,另一种是面积补偿,这两种都与户口无关。但是,如果房子面积比较少,需安置人口较多,那么在实际的拆迁过程中存在一个价值托底的条款,价值托底是按照户口计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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