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构成。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
不是;但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共同犯罪预备是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预备行为。在犯罪预备阶段,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罪的预备行为,能否成为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刑法理论上有三种不同观点:(1)肯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成立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2)否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只有在犯罪实行阶段才能成立,在犯罪预备阶段不能成立。
不一样。犯罪预备,是指为了实施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形态。预备犯是指行为人仅在预备阶段就停止犯罪的人。犯罪预备的处罚原则: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在预备阶段的停止形态。我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行为符合犯罪构成是追究行为人刑事责任的根据,犯罪预备行为也有其犯罪构成,它是一种具备修正的构成要件的犯罪未完成形态。这是追究犯罪预备行为的刑事责任的法理根据。犯罪预备行为虽然尚未直接侵害犯罪客体,但已经使犯罪客体面临即将实现的现实危险,因而同样具有社会危害性。因此,犯罪预备行为同样具有可罚性。我国刑法第22条第2款认可了这一学说,规定对于预备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考虑到犯罪预备行为毕竟尚未着手实行犯罪,还没有实际造成社会危害,刑法又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预备犯的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2条第2款的规定,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遵犯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简记从、减、免)。显然,预备犯应当负刑事责任。但由于预备犯还没有着手实行犯罪,没有造成犯罪结果,其社会危害性通常小于“既遂犯”的社会危害性,故对于预备犯,可以从宽处罚。
能否成为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刑法理论上有三种不同观点: (1)肯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施犯罪预备行为,可以成立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 (2)否定说。认为二人以上共同实行犯只有在犯罪实行阶段才能成立,在犯罪预备阶段不能成立。 (3)折衷说。认为如果刑法规定某一犯罪预备行为本身可以独立成为犯罪,就可以成立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否则就不成立。中国刑法理论一般认为,不能成立预备犯的共同实行犯。因为共同犯罪是指共同实行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对于进行犯罪预备的各共同犯罪人应根据食在犯罪预备中的作用,依照预备犯的处罚原则确定其刑事责任。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61人已浏览
248人已浏览
147人已浏览
160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