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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赠予的财物要退还么

2022-07-08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聘礼的,如果查明隶属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两方未解决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两方解决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有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限定,应当以两方离婚为要求。据此,男方能够适用第(二)第(三),诉讼离婚的同时,要求女方返还。男方家赠与财物,但该财物应隶属聘礼。男方如果提供相关证据,证明符合上述要求限定,能够要求女方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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