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1、存在劳动关系,应认定为工伤。建议做伤残鉴定后,确定具体赔偿数额,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赔偿项目主要有:医疗费、交通食宿费、住院伙食费、残疾辅...
在工地受伤没签合同可以双方协议赔偿,协商赔偿不成的,可以到工地所在地或事故发生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首先,应当确定向哪个单位申请工伤的认定,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可以直接找与之对应签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但普遍的情况是包工头在承包单位承包了一些项目,由包工头直接找一些工人进行工地现场施工,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提供劳动工作服、证,很多工资都是以现金形式发放,难以形成工资发放银行记录等书面证据,受伤工人也很难直接通过包工头获得足额赔偿,更多的情况是私下协商草草了之,这对工地上的农民工等工人的权利保障是严重不足的,那么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社部发[2005]12号)第四条规定:“建筑施工、矿山企业等用人单位将工程(业务)或经营权发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人社部发〔2013〕34号)第七条规定:“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将承包业务转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者自然人,该组织或者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从事承包业务时因工伤亡的,由该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承包单位承担用人单位依法应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根据以上条文规定,不难看出,若是直接由包工头招用的工人在工地上受伤,可以直接找分包给包工头的项目分包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若是经查承包方不具有承包建筑施工资质,那么应当向上一级具有承包建筑施工资质的分包单位或发包方要求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按照人身损害赔偿,一般可以要求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如果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可以到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走工伤程序,已缴纳工伤保险的由保险支付各项损失,没有缴纳的由工厂老板负责。 如果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建议按照普通雇佣关系人身损害赔偿进行诉讼,可以申请鉴定估计构成伤残。 涉及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等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57人已浏览
150人已浏览
325人已浏览
136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