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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要看当事人去世后,户口销户没有,如果没有可以持户口去辖区派出所试一下。如果有离婚的有关证明最好。《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
死者没有户口,没有当事人可以持户口到辖区派出所或户口所在地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办理。《民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相关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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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携带身份证和户口本的远见及复印件到居委会所在地出具未婚介绍信,这是很多民政局出具证明的要件之一。格式是注明你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籍贯和重要公章。持居委会出具的介绍信、身份证和户口本(需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
“未婚证明”指的是“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出具证明的受理机关为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因此,当事人应当到自己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受托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合肥,未婚证明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当事人委托他人申请的,受托人应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受托人不能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的,应提供委托人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和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写明具体委托事项的委托书。 一、办理条件: 属于合肥集体户口; 男满22周岁,女满20周岁。 二、提交材料: 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本人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需提交户籍证明)。 三、办理机构: 合肥民政局各城区婚姻登记处,具体是在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处。 四、办理流程: 1、出示相关证件; 2、填写《无婚姻登记证明》; 3、经审查通过以后,发放《无婚姻登记证明》。
未婚证明必须在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办理。如果户口在镇上或者村里可以到县里民政局办理,如果在市区则去市里民政局办理即可。办理证件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两个证件。将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好后需要签字然后现场写一份书面申请即可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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