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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

2022-03-10
(一)对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社会力量,通过非营利性的社会团体和政府部门向福利性、非营利性的老年服务机构的捐赠,在缴纳企业所得税前准予全额扣除。老年服务机构,是指专门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文化、护理、健身等多方面服务的福利性、非营利性的机构,主要包括老年社会福利院、敬老院(养老院)、老年服务中心、老年公寓(含老年护理院、康复中心、托老所)等。但纳税人直接向受赠人的捐赠不允许税前扣除(二)既然是捐款,当然不能抵扣了。不过,在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如果该项捐款有民政福利机关的收款凭证,可以在税前列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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