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一、建议与村委会、街道办协商,重新选宅基地修建; 二、如果协商不成,你可以就街道办不予审批的行为,提起行政诉讼维权; 三、本案,你们的权利确...
1、盖房子要有审批手续,否则就是违章建筑。 2、根据《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农民建房的审批程序是: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农村盖房由农民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村民委员会或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后,申请人持村委会签署的书面同意意见到本乡镇国土资源所领取《农村宅基地申请表》交村委会初审,然后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由国土所报县国土局审核,国土局审核符合认为符合条件的,再报县政府审批。在县城规划区范围内的,应先取得规划部门的同意。
这里需要看土地的性质才好分析补偿(不是赔偿)的问题。 如果属于荒地,那么,根据《宪法》第九条规定,荒地可能归属国家,也可能归属集体。 这里需要看该土地到底是国家所有,还是集体所有。 如果是国家所有,镇政府征用,就不是征用,是代表国家使用,不需要给违法在土地上种植的人补偿的。 如果是集体所有,那么应当根据《土地管理法》予以补偿。 土地管理法对于征地补偿有明确规定: 第四十七条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但是,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 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 第四十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后,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公告,并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 第四十九条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当将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的收支状况向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公布,接受监督。
农村荒山的确认需要与村集体其他成员协商决定。如果一致同意,可以正式签订合同,确认完成。具体可以咨询当地农业和农村主管部门,也可以咨询国土资源局。在农村实行家庭承包经营制度之前,划定给农民耕种的自留地(含自留山),在第二轮土地承包中并入承包地的,应当计算承包地面积进行确认登记。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1,271人已浏览
866人已浏览
284人已浏览
851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
10963位在线律师最快3分钟内有回复
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