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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不能设立分公司,因为其性质是总公司的分公司,不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
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设立子公司和分公司。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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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分公司为好.优势在于:分公司一般便于经营,财务会计制度的要求也比较简单;分公司承担成本费用可能要比子公司节省;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就流转税在所在地缴纳,利润由总公司合并纳税。在经营初期,分公司往往出现亏损,但其亏损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轻税收负担;分公司交付给总公司的利润通常不必缴纳预提税;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的资本转移,因不涉及所有权变动,不必负担税收。
分支机构不能设立字公司。根据《公司法》第十四条,公司可以设立分支机构。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所以分公司不能独立承担责任,也不能以分公司的名义设立其他公司。
可以设立公司,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条件:(1)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提交包括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足以反映该公司真实情况和合法资格的证明文件。(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的名称中,应当标明该外国公司的国籍及责任形式,并在本机构中在本机构中置备该外国公司章程。(3)外国公司必须在中国境内指定负责其分支机构的代表人和代理人。(4)外国公司必须向其在中国境内的分支机构拨付与其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资金。必要时,国务院可以规定外国公司分支机构经营资金的最低限额。 2、外国公司分支机构设立的程序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必须向中国的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申请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1)该外国公司的公司章程、所属国的公司登记证书等有关文件;(2)该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指定的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的姓名、住所及其有关身份证明文件;(3)该外国公司向其分支机构拨付经营资金的证明。 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的申请获得中国主管机关的批准之后,申请人凭批准文件,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程序较复杂,建议聘请欲设立公司所在地律师代理注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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