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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小区楼下商铺门前的车位,首先要弄清是市政用地还是小区规划内的用地。具体情况如下:1、市政道路内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任何人不得私自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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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相关法律,店铺前面的地板只要不归店主所有,就属于公共用地,店主无权干涉这里的地板使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汽车应停在规定的场所,禁止在人行道上停车,但依法画的停车场除外。汽车在道路上暂时停车时,不得设置禁止停车标志、标志的道路、汽车道和非汽车道、人行道之间设置隔离设施的道路暂时停车。
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属一般不属于业主个人也不属于物业。如果商铺门前在小区内,则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商铺全体业主;如果商铺门前对着公用街道,则商铺门前的空地使用权归政府所有。
如果商铺门前公共区域属于小区规划用地,而非市政道路,则停车位的归属问题应当判断其是否属小区公共配套设施;若商铺门前的区域,没有规划为小区公共用地,则停车位属于开发商,开发商有权在销售时对停车位进行处理。如果在规划时已经将其作为小区公共配套设施,且已经将其面积全部分摊到业主房屋之中,那么这些停车位应当属于全体业主所有,收益权归全体业主。根据《物权法》第74条规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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