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问答
只要女方没有在已婚身份前提,再次和他人办理结婚证,就不违法。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
婚前女方故意隐瞒精神病史法院判决婚姻无效 案情介绍:近日,江苏省睢宁县人民法院依法宣判了一起婚姻无效纠纷案,被告赵女因婚前故意隐瞒精神病...
大家都在问查看更多
女方隐瞒精神病史,男方在得知情况后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并返还彩礼款及首饰。今天,浙江省桐乡市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准予原告沈某、被告邓某离婚,彩礼款、首饰及用彩礼款购置的物品在原告处的归原告所有,在被告处的则抵作医疗费归被告所有。 法院审理查明,原告沈某、被告邓某于2006年10月经人介绍相识恋爱,同年12月29日在民政局登记结婚,但至今尚未举行婚礼。法院另查明,被告邓某曾于2004年7月因精神疾病在嘉兴市康慈医院住院治疗。2007年1月和5月,又因精神病复发两次入院,诊断为躁狂症,至今尚在住院治疗中。原告沈某为结婚而给付被告邓某彩礼款39160元及首饰6件。 法院审理后认为,原、被告结婚时间较短,且被告隐瞒婚前患有精神疾病,婚后又两次入院,现原告请求解除婚姻关系,予以准许。彩礼应酌情返还,被告婚后的医疗费用原告也应适当承担。
婚前女方故意隐瞒精神病史的,婚姻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婚姻。因一方患精神病对方要求离婚的,处理时既要保障婚姻自由,又有利于对患者的治疗和生活上的安置。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的规定,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请求撤销婚姻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可以离婚。一方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
相关法律短视频查看更多
相关普法查看更多
2,884人已浏览
553人已浏览
295人已浏览
528人已浏览
网友热门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