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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
劳动合同到期解除的,在没有签订续约的情况下,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应支付经济补偿金。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到期终止后,用人单位唯一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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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补偿金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 根据《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01]157号)文件规定,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退职费、安置费等所得要按照以下方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1、个人因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而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用),其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的部分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因解除劳动合同取得经济补偿金征收个人所得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178号)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个人所得税。即可视为一次取得数月的工资、薪金收入,允许在一定期限内进行平均。具体平均办法:以个人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除以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以其商数作为个人的月工资、薪金收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数按实际工作年限数计算,超过12年的按12年计算; 2、个人领取一次性补偿收入时按照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定的比例实际缴纳的住房公积金、医疗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可以在计征其一次性补偿收入的个人所得税时予以扣除; 3、企业依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宣告破产,企业职工从该破产企业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免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又再次任职、受雇的,对个人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不再与再次任职、受雇的工资、薪金所得合并计算补缴个人所得税。
按照法律规定,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计算标准是工作满一年支付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此处的工资是指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且应以应发数额为准
如果是因为你们所在的公司经营方式转变,用人单位要求和你解除没到期的劳动合同,再去新成立的公司工作.你可以不同意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经双方协商同意从6月30日起解除原合同.公司给予工龄经济补偿金.因去新公司路途远,工作环境差,你不愿意去,公司要求我写辞职信,但双方己签了解除合同协议书了,如果你还写辞职书,肯定会到时说是你主动离职的,拿不到补偿金。当然如果公司没有按照劳动合同法支付你的相关工资,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协议书的附页注明经济补偿金总额的,公司扣着,说是等7月10日补偿金到我帐上,才给我签收.关于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书:原文甲方:公司乙方:本人根据乙方要求,甲乙双方经协商就解除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达成如下协议.双方协商一致同意,从2012年06月30日起,解除双方于2012年01月01日签订的劳动合同.甲方根据相关规定,向乙方提供经济补偿金.乙方承诺,在离职前,按规定办理交接和离职手续,并承诺不对外泄露在业务中获取的有关商业秘密.甲方将按规定办理乙方退职的相关社保手续等.甲方:公司章总经理签名乙方:本人签名如果7月1日你不去上班就离职了,公司不同意,则不一定能拿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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