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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照四川省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全省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800元、880元、960元、1050元,各档上调幅度分别为23.1%、23.9%、23...
1、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 (二)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 2、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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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日,四川省人社厅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调整如下: 1、月最低工资标准 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1650元/月、1780元/月,相比之前分别增长23.0%、19.6%、18.7%。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7.1%、6.1%、5.8%。 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6.3元/小时、17.4元/小时、18.7元/小时,相比之前分别增长23.5%、20.8%、19.1%。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7.3%、6.5%、6.0%。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已于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七月份四川的的一些小伙伴工资应该就会发生变化了。
据悉,在奋进五年四川劳动关系新闻发布会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应了2、5天休假制度、最低工资标准等热点问题。我省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我省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月最低工资标准。我省分为1260元(每日57、9元)、1380元(每日63、4元)、1500元(每日69、0元)三个等级,月最低工资标准主要针对全日制用人单位。第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还有三个档次,分别是每小时13、2元,14、4元,15、7元,每小时的最低标准是非全日制就业。目前,我省正在进行评估研究,计划在2018年调整和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并将于7月1日前公布新标准。
1、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 (二)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 2、全市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每小时15.7元; (二)每小时14.4元。 3、各区(市)县辖区内具体适用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一)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成都高新区、成都天府新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县、郫县、新津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500元(每日69.0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5.7元。 (二)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崇州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的月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1380元(每日63.4元),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14.4元。 成都最低工资不包括部分: 1、延长工作时间的加班加点工资; 2、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 3、法律、法规和国家、省规定的劳动者应当享受的福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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