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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最低工资标准: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1650元月、1780元月,相比之前分别增长23.0%、19.6%、18.7%。年平...
2018年7月1日,四川省人社厅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调整如下: 1、月最低工资标准 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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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7月1日,四川省人社厅公布了最低工资标准和企业工资指导线,具体调整如下: 1、月最低工资标准 将月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1550元月、1650元月、1780元月,相比之前分别增长2 3.0%、 19.6%、 18.7%。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 7.1%、 6.1%、 5.8%。 2、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将非全日制用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调整为 1 6.3元小时、 1 7.4元小时、 18.7元小时,相比之前分别增长2 3.5%、 20.8%、 19.1%。年平均上调幅度分别为 7.3%、 6.5%、 6.0%。 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已于2018年7月1日开始实施,七月份四川的的一些小伙伴工资应该就会发生变化了。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最低工资规定》第八条
(一)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等23个区及北部新区、万盛经开区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5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5元小时。 (二)梁平县、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忠县、开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等15个县(自治县)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14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为14元小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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